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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1月13日报道,菲经济区署署长德利马称,菲电力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公司已与马尼拉电力公司达成协议,经济区企业目前享受的电价优惠期将延长一年或至“电力市场开放及零售自由竞争”实行3个月后,但折扣幅度将从之前的1比索/千瓦时降低到0.25比索/千万时。在菲经济区署注册的,且每月用电1000千瓦时以上的企业目前享受3.40-3.90比索/千瓦时的优惠基础电价,而常规价格应在5-6比索/千瓦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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