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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促进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5日 02:52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敖蓉报道: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六十二条,按照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环节规定了相应的制度,并规定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

  据介绍,为便利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本进入电影产业,《征求意见稿》不再要求从事电影摄制业务的企业“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等要求,对社会资本投资电影摄制等业务不作限制。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1月1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或者以信函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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