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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的诉求: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相结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2日 16:20  中国经济时报微博

  中国经济新闻网南京讯:(记者 李征琴 任德玲)《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将于下月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七大流域中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条例》对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倒逼作用如何最优化值得关注。

  从全国角度看,太湖流域地处长三角核心区,交通便利、工业密集,经济发展增速明显,经济总量处于全国“领头羊”地位。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际门户、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太湖流域引领着我国东部乃至中西部的经济发展。

  从太湖流域的区域经济格局看,北临长江、南靠钱塘江,包含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城镇林立、中小企业集聚、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制造业规模较大,具有自己的优势特色产业。例如,作为印染产能全国第二位的江苏,全省960多家重点印染企业中,就有570多家位于太湖流域,占全省印染企业的60%。

  但开放式经济发展方式也带来了诸如外来人口急剧膨胀、资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诸如,仅太湖流域的印染废水排放量和COD排放量分别占江苏省印染行业的75.3%和72.3%。太湖流域面临着污染负荷重、环境容量小的制约,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的矛盾格外突出,生态式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

  即将实施的《条例》中明确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同时规定,在太湖、淀山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和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岸线内以及岸线周边、两侧的保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和高尔夫球场,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贮存、输送设施以及废物回收场、垃圾场、水上餐饮经营设施,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继2007年太湖暴发大规模蓝藻之后,近几年江苏省在太湖周边限制重化工发展的同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已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环境改善了,经济也获得了更高水平的发展。此次,《条例》明确对太湖流域排污总量严格控制、对重点区域实行特殊保护,把生态治理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使得太湖治理的成效成为了太湖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风向标”。

  江苏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太湖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是治理太湖流域的重要保障,把污染大的、能耗高的企业限止或关停,促进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以及第三产业发展。

  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也许会放缓部分区域经济增长的速度,但从长远角度而言,是具有竞争力可持续的发展方式。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实施,作为流域立法的重要里程碑,首次将水污染防治、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等宏观管理手段紧密结合,其在经济转型发展中能否起到预期的效果,仍需要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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