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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仲裁员不久可到台湾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7日 10:41  东南快报微博

  本报讯(记者 刘清华 实习生 方传宗/文 见习记者 林良划/图)在研讨会间隙,记者同时专访了台湾中华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念祖。

  记者:您对福州的印象如何?

  李念祖:福州很好。我的岳父是福州人,可惜20多年前过世了,我也没有回过福州。作为福州人的女婿,我这次来福州感觉特别亲切。

  记者:一些台湾人士早已在大陆仲裁机构任职了,大陆仲裁员什么时候可以到台湾仲裁案件?

  李念祖:就互派仲裁员的问题,我们与中国国际仲裁委洽谈了若干年,现在已经到了具体落实的阶段了。我们的程序(接纳大陆仲裁员)已经通过了,不久将宣布这件事,到时大陆仲裁员就可以到台湾办案了。

  记者:大陆律师能否到台湾代理案件?

  李念祖:如果是仲裁案件,“法律”是不禁止的。但诉讼案件在制度上比较难,就像台湾律师在大陆也无法诉讼一样。诉讼是很专业的东西,如果让一个不能真正了解台湾“法律”的律师参加诉讼,那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记者:两岸经贸仲裁研讨会举办了11届,对解决两岸经贸纠纷有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李念祖:一定有积极作用的。通过这种方式在两岸之间宣传,让两岸更多的人了解仲裁、选择仲裁,能更有效地解决争议。

  记者:对研讨会有什么期待?

  李念祖:我们要将研讨会继续办下去,做一些具体事情,比如相互推荐仲裁员等。不论是仲裁或者联合调解,我们都很赞成。让更多人知道仲裁、使用仲裁,是我们两个仲裁机构举办研讨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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