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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通讯社7月11日北京电,伊朗工业标准和研究组织副主席卡扎米与中国商品监督检验局局长9日共同签署了伊朗与中国出口商品质检与监督执行计划合作文件。据该合作文件,所有出口到伊朗的商品要经过两国的商品监督和检验中心的认证并符合两国强制性标准才被允许出口。
伊朗驻中国大使迈赫迪?萨法里参加了文件签署仪式。他表示,该合作文件的签署对于进一步发展伊朗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编译:马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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