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首。石林县历来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每次安全工作安排,都特别强调食品安全,每次安全检查,都要重点检查食品安全。
4月21日,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石林县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迅速联合进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整治,加强六项措施,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学校肉食品等大宗食品一律实行“定点、索证、索票”采购,即:学校所需肉食品必须选择国家许可的经营者定点采购,并与经营者签订肉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学校在采购肉食品等大宗食品时,必须向经营者索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肉食品检疫合格证)。
二是严格进货验收。学校采购的肉食品等大宗食品,实行验货并登记,严禁采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食品,保证采购食品卫生安全。
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学校实行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肉食品加工、销售、留样流程台账管理,学校对食品加工、销售流程每一个环节进行登记,并采样留存48小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四是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合督查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
五是严管从业人员。严格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每年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实行持健康证上岗,防止携带疾病人员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工作,禁止携带传染性疾病人员从事学校食品服务工作。
六是加强业务培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每年教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分管领导、食品加工、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队伍素质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