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对食品安全事件中的职务犯罪的惩治回应、工商行政执法中移送涉嫌食品犯罪的规定,石林县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五点要求:
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干部进一步增强如履薄冰、如临深渊风险意识和守法自律意识;
二、依法行政。凡涉及食品违法案件,一律适用《食品安全法》,对涉嫌食品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坚持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将食品违法事态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规范监管内容和注重痕迹监管。食品监管内容须具备证照、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外包装广告、食品质量、监管情况和要求、监管人员、监管时间、被监管人签名。克服口头管理,做到每管必记,收集痕迹材料。
四、加强向政府汇报工作。及时向政府请示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发现的新情况。
五、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举报信息网络,方便和帮助消费者投拆维权,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监督食品安全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