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哲 本网曾独家曝光的陶校兴案终有定论。
今日上午,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陶校兴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陶校兴因受贿1045万余元财物,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47岁的陶校兴调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后又相继担任过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等职。进入房地系统前,陶校兴做过上海市松江区代理区长。
起诉书显示,2000年4月至2008年10月,陶校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孙镇跃、顾纪兴、杨德兴、徐雪青等人人民币328.5万元、美元3万元、港币50万元、在建商铺一套、卡地亚手表一块,合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
陶校兴是近年来上海第三个落马的房地官员。在他之前,有“上海第一处”之称的上海市房地局(上海市房管局前身)土地利用处处长朱文锦、副局长殷国元,已因滥用职权、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死缓。
陶校兴长期处于土地要害岗位,并直接领导陈良宇的连襟朱文锦,坊间也有猜测其身处要位与陈良宇的特殊交情有关,坊间多传,陶曾在松江安排建设一个隐秘的度假别墅供陈专享。
值得注意的是,陶校兴以待退之身被查,且恰逢“史上最严房产调控”下达前夕。这被业内视作主政者杀鸡儆猴之举。此番陶氏被重判,更反射出主政者力主切断房地系统官商利益输送渠道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