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分红、大举增持、婴幼儿奶粉事件等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日前,中国人寿公告称,其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现金股息方案于2011年6月3日获得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告显示,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 2010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33.68 亿元之后,公司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 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13.06亿元。股权登记日为2011 年6月17 日;除息日为6 月20 日;现金股利发放日则为6月29 日。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由中国人寿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36 元。
中国人寿公告称,截至2011 年6 月17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人寿全体A 股股东。但公告不适用于H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发放。
此外,据港交所股权资料显示,新股华能新能源于6月10日上市当日,获中国人寿集团入市增持1.922亿股,每股平均价2.47元,涉及资金4.74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中国人寿还披露了备受关注的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赔偿基金管理及支付情况。
据悉,考虑到中国人寿拥有遍布全国并延伸到基层的服务网点,患儿家长办理报销手续方便,中国乳协将有关责任企业出资筹集的总额11.1亿元之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中的2亿元医疗赔偿基金委托给中国人寿代为管理。而中国人寿作为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不收取基金任何管理及服务费用。
为此,中国人寿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而自2009年7月31日基金正式启动至2011年4月30日,中国人寿累计办理支付1794人次,支付金额1048万元,基金银行账户余额1.92亿元(含利息及2011年当年由中国人寿垫付但未划账金额)。
中国人寿表示,目前医疗赔偿基金总体运行情况平稳,未发生赔偿纠纷,有关部门也没有接到相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