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耿雁冰北京报道
“连日来各地公民自荐参与人大代表选举,说明公民意识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在觉醒;同时选举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说明国人的关注已经从个人领域转移到公共领域。”5月30日,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对本报记者说。
今年是新一届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年。即将展开的换届选举也是《选举法》修订后的首次选举。去年3月新修订的《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据统计,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一群“自荐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民,正希望通过亲身竞选,实践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人人可以选代表
公民参选人大代表,首先需要获得选举的资格。
根据我国法律,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大代表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参选公民可以到当地居委会或者街道选举办公室领取《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向自己的支持者征集联名并及时提交。
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参选人士,需持有暂住证,在取得原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在其所在单位或暂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今年自荐参与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民多数采取了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参选方式。
“按照选举法,由本选区超过10名选民联名就可以推荐初步候选人,但是想成为正式候选人并不容易。”计划参选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的学者熊伟表示。
据研究参与策划基层人代选举的法律人士介绍,考虑到多种现实因素,联名推荐的选民数越多,参选人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熊伟看来,“如果一个选区有5000人,能获得3000人的推荐,成为正式候选人的几率就很大了。”而能否获得那么多选民的推荐,关键在于做好选民沟通。
“我会以平和的心态去参加选举,立足本选区,与选民多沟通交流,获得他们对我参选的支持。”熊伟说。
“我们经常看到人们有各种抱怨,但只是抱怨或批评显然是没有用的。宪法把权利给了我们,是我们自己没有足够重视属于自己的那张选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
从初步候选到正式候选
成为初步候选人其实只是参选人大代表的一小步,由于任何10名选民都可以提名一个合资格候选人,所以从初步候选人到正式候选人还有一大步要跨越。
先后参加过3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北京市委党校选举与治理问题研究专家袁达毅,曾在2003年参加了所在选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并进入了25位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而在稍后协商正式候选人时,这份征求意见名单上只剩下4个人。虽然袁达毅的名字在这4人之中,但是他表示,并不清楚名单产生的流程。
他得到的解释是:几位领导退出了,按照体现单位特点、有参政议政能力以及能孚众望等条件,剩下的4个人提名票数最多。
接下来的环节是选民小组讨论、协商,酝酿产生正式候选人。也正是在联组协商会上,袁达毅被16个联组组长用选票“协商”掉了。他获得的答复是:“根据各组介绍的情况表决”。
根据当时北京市的选举程序安排,不安排初步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联组组长们更多根据各组的介绍来讨论哪位候选人比较合适。
根据全国人大的解释,这一过程“由各选民小组的组长征求小组内选民的意见,再由选区将各选民小组的意见予以汇总,根据各代表候选人获得赞同意见的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一位多年从事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士对选举过程的解释是,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性,最充分的体现是提名,只要有10人联名,就可以成为初步候选人;而民主的最大特色是协商,以此优化代表结构比例、照顾方方面面和落实组织意图。 (相关报道见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