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放贷规模已占全国半壁江山,学者称持续高压监管或将“越反越恐”。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谈佳隆|上海报道
“影子银行”已成众矢之的。
日前,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与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先后表态: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今年5月初,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专栏)在银监会第22次委务会上指出,当前银行业面临三大主要风险,防范平台贷款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和“影子银行”风险。
这是银监部门第一次把“影子银行”风险提高到如此高度,这意味着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已迫在眉睫。
“‘影子银行’最大的问题是‘反客为主’,在很大程度上,‘影子银行’脱离了政府的监管,而当问题暴露时,又因为后果特别严重,政府不得不救援,从而使得‘影子银行’成为了高收益、低风险的行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顾问沈联涛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中国版“影子银行”:银信合作、地下钱庄
“影子银行”的概念4年前诞生于美联储年度会议,又称“影子金融体系”或者“影子银行系统”(Shadow Banking system),一般是指那些有着部分银行功能却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为。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影子银行”体系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分别是:证券化机构,主要功能是将传统金融产品证券化;市场化的金融公司,主要包括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主要从事在传统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融通资金;此外,还有结构化投资机构及证券经纪公司。
“大部分业内人士都认为,‘影子银行’系统的存在是此次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元凶之一,原因是由银行系统承担的房地产贷款被证券化之后,脱离了监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微博 专栏)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虽然目前,中国尚无房地产贷款证券化的行为出现,但在高度金融监管下,“影子银行”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银信合作”和地下钱庄等金融形式上。
“银信合作”是指银行通过信托理财产品的方式“隐蔽”地为企业提供贷款。具体来说,通过银信合作,银行可以不采用存款向外发放贷款,而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向企业贷款。由于信托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表外资产而非表内资产,可以少受甚至不受银监部门的监管。
一位上海某银行中层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刘明康主席已经再三强调了应该高度关注银信合作的问题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问题,这说明目前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已经不小了。”
此前的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年会上,刘明康曾提出,银监会对会造成高杠杆率的“影子银行”和银信合作高度关注。这些机构提供流动性、提供信贷,就像银行和保险公司一样。他们的工资比银行和保险公司都高,但他们的风险和成本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计量。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专栏)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事实上,国内银行目前存在很多‘影子银行’业务,比如说委托贷款、银信合作、信贷理财产品等等,银行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并不占用银行的资本金。如果监管要求这部分业务由表外转为表内,纳入银行业务的管理,本质上和正常信贷是一样的,并会被计入银行的信贷规模管理额度,从而银行总体信贷投放的结构必须进行调整来适应新规。”
银信合作规模达1.53万亿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曾发布报告称,在最高峰2007年的时候,美国“影子银行”的资产达到20万亿美元,大过传统银行12万亿美元。
在中国,虽然“地下钱庄”总规模尚难统计,但“银信合作”的规模已经较为惊人。
尽管为防范风险,银监会在去年一度叫停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并下发文件强化监管,但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数据表明,截至今年3月31日,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规模仍达1.53万亿元。
上述上海某银行中层经理告诉记者,“如果银信理财产品‘贷款人’出现无法偿还或部分偿还的情况,购买这些理财产品的民众就会遭受重大损失,进而引发社会问题。”
今年1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需在2011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对商业银行未转入表内的银信合作信托贷款,要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表外转表内计划。
沈联涛告诉记者,中国的银信合作理财已经符合了一定“影子银行”的特征:一方面很难被监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大规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后推向市场销售给客户后,其利润是被锁定的,而风险完全被转嫁到了客户手中,进而出现了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这和美国的房地产信贷证券化有异曲同工之处。所幸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没有进入杠杆化的阶段,处理起来相对简单。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银监会虽然把今年年底看作银信合作“阳光化”的终结点,但能不能按时做到是一个问题,而即便做到,也有可能引发其他的金融安全问题。
有人担心,收紧银信合作理财会进一步壮大“地下钱庄”的规模和地理分布。
“越反越恐”?
“银根收紧,原本的银行关系户借钱都越来越难,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不找地下钱庄还能找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浙江商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地下金融、民间借贷这种游离在金融机构外的金融行为,其存在是因为其有市场的需求。无法阳光化是因为金融监管和准入门槛很高,想合法化本身就很难。”
在监管“影子银行”的问题上,全球金融界始终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影子银行”的存在是导致此轮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把“影子银行”纳入监管势在必行。
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如果过于加强监管,“影子银行”的存在形式可能越发隐蔽而更难监管,出现“越反越恐”的情况,甚至认为正是监管的加强导致了更多的“影子银行”出现。
高盛集团总裁兼COO柯恩(Gary Cohn)就在今年初的冬季达沃斯论坛上发出警告:“我担心的是,我们正将越来越多的受管制金融活动推向管制较少、更为不透明的领域。”
而在中国也有学者对“影子银行”看法宽容,并把“地下钱庄”的一些做法视为中国金融改革的实践探索。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专栏)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十二五”期间,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法定准备金率三个框架的监管不可能放松,因此对金融业者而言,创新的重点在于开发出丰富多彩、能满足各种需求的“影子银行”体系。
监管方恐怕很难对此产生共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2010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6.33万亿元,占融资总量的44.4%,这意味着所谓银信合作理财、地下钱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已经逼近半壁江山。这在客观上动摇了人民银行作为央行行使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常规的抑制通胀手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