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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为保证食品安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近日出台,将于6月1日起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实行。该指导意见规定,小作坊业主必须取得生产核准证书方可从事小作坊加工生产;严格禁止高风险食品和工业化生产的食品从事小作坊生产,规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不得进入食堂及连锁性的超市、商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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