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三洲专栏
在电视上看到翻版重拍的《水浒传》,不由得想到了毛泽东晚年读《水浒》后的那句名言:“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宋江招安了,就去打方腊。”明明是坏,偏偏说好,真是独具只眼,一语中的,颠覆了几百年来民间对梁山好汉的传统看法。自古以来,好像只有读书才能以科举取功名的,没想到,杀人放火,别有一途,照样可以封官加爵。查资料,这句话出自宋代庄季裕的《鸡肋编》:“建炎后俚语,有见当时之事者。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著行在卖酒醋。”看看之后的中国历史,这“杀人放火受招安”的,岂止宋江,如明末的张献忠,也是曾接受过明王朝的“招抚”,后又复反的。
不过,对于君民永远处于对立地位的中国历史来说,“杀人放火受招安”是要有先决条件的,那也是官家在左支右绌、底气不足时的一种权宜之计。这样的招抚,到了封建王朝崩溃之后的民国之际,越演越烈,至于极点。近读台湾著名史学家、现代口述自传的创建人郭廷以本人的“口述自传”,谈到民国初年他的家乡即河南中部的匪乱,颇有感触。在以前,虽有土匪骚扰,但只是个别的“刀客”或“荡将”,几乎都是铤而走险的贫苦农民。但在辛亥革命之后,如走马灯似的“城头变幻大王旗”,政府完全丧失了管控能力,真个应验了“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那时候除去全国著名的白狼之外,其余如省督军、省长、镇守使、司令、师长等统领的军队,原先也都是啸聚山林的土匪,被政府招安后,封给一官半职,就成为 “官军”,开始为政府卖命去剿灭另一支更大的匪众白狼队伍了。那时候乡下人最头疼的就是“一家遭抢,大家遭殃”,被招抚的部队说来剿匪,土匪没捕到,他们却饭要吃好的,钱要大钞的,反倒给地方带来祸害。在作者少年的记忆中,这些“官军”队伍倒是与杀人越货的“刀客”形象差不多。这就是在兵匪不分的年月,老百姓所说的“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郭廷以回忆,那时候人民为了自卫,防止匪患,必须买枪。可一旦遇到民间案情,恩怨难断,等抄起枪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时候,自身也反倒成了土匪,再有几个人聚在一起,就成了狼奔豕突、打家劫舍的匪众了。在吴佩孚极盛时代,地方还算安定,等到第二次直奉战争吴佩孚失败后,河南大乱,群雄蜂起。当时威震四方的军阀队伍,有十几支,几乎全是土匪出身,互相攻城略地,危害地方,却都打着政府的旗号行事。当时政府所采取的招安措施,十分宽容,一而再再而三地给匪首封官许愿,凡愿意归顺政府的,匪首(俗称杆子头或驾杆的)有百余匪众的,许以营长;五百以上的则许以团长。由此一来,有钱的乡下人也看出来了这是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一条终南捷径了,就公开地买枪为匪,先犯上作乱,再俯首招安,以博得个一官半职。昨天还是昼伏夜出的匪众,摇身一变,今天就成了光明正大的“官军”了。
从北宋宣和元年?1119年?的宋江聚众梁山泊的农民起义,一直到上世纪30年代的河南匪乱,统治阶级对农民起义不外是镇压与招抚两个手段,这也让不少强梁豪杰瞅准了另一条出人头地的路子,那就是“杀人放火受招安”。这历史的轮回,正如梁启超所慨叹的,真可谓是“遥遥两心,千载同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