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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昨日澄清:墓地使用期限非20年 一般为50年或70年
新快报讯据新华网报道,中国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说,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 年”,这种提法存在误区。据介绍,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缴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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