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4月1日发布新闻稿称,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包括281个设区城市、327个县级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
新闻稿称,国家统计局统计并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70个大中城市,均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目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大多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且限定的均为房价上涨幅度;只有北京明确提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是目前国内出台的最严的房价控制目标。
今年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