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4月2日在央行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称,各项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取得积极进展,央行将稳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
李波介绍,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取得积极进展。其中,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也从365家增加到超过6.7万家。从2009年7月开始试点到2010年12月底,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它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业务5093亿元。
李波表示,至2010年12月末,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个案试点地区共办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交易386笔,金额为701.70亿元。
2011年1月,央行还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可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