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建设质量专项检查,提高项目运营质量。按照承办企业自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市局抽查三个阶段,查找和整改农家店、直营超市和配送中心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各县(市)区建设质量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高项目运营质量。二是强化商品配送,提高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鼓励承办企业加大配送中心建设投入,提高企业自身配送能力,发挥配送主渠道作用;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等部门,对配送能力强、商品质量有保证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关和资格确认,在自愿的基础上,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行列,由承办企业牵头,形成信息共享、统一调度、分工协作、互惠互利的农家店配送网络体系,有效整合社会专业配送资源。三是实行规范管理,提高农家店运营质量。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实行项目建设月报;通过强化专用标识管理,建立引进退出机制,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承办企业管理服务力度,提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