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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亟待告别野蛮生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31日 07:38  时代周报

  本报评论员 唐明灯

  金泉少侠一手策划实施的“眼癌患儿母亲跪爬救女”事件,刺痛了社会的神经,网络炒作再次跻身热门的社会话题,以网络炒作为业的网络推手则又一次从幕后走向前台,成为了舆论的焦点、批评的靶子、反思的对境,以及某种呼吁强化网络管制的依据和理由。

  应有分寸地看待网络炒作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因日本大地震、利比亚政局动荡等因素引起的谣言盛行,不久前波及面颇广的抢购食盐事件甚至造成了社会恐慌—于是,在“母亲跪爬救女事件”后,在批评和反思中,不乏将谣言的兴盛诿过于网络炒作和网络推手的声音。事实上,此前也不乏类似的观点,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论断是:“在一些网络推手的恶意推动下,谣言借助网络快速传播,误导网络舆论,形成‘网络暴力’,给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并呼吁“警惕网络推手误导网上舆论”。

  然而,无论是在事实层面或者逻辑层面,这一针对某种网络现象的观点都有显见的偏颇之处,不够周延严谨。常识告诉我们,对任何误导舆论、混淆是非的人和事,社会均应该予以警惕和戒备,而不仅仅限于网络推手,也不应仅仅限于网络之上。事实证明,在母亲跪爬救女这一事件中,网络推手就不只误导了网上舆论,而是来到了网下,殃及传统媒体,还凸显了社会保障机制的缺陷和慈善救助的困境,暴露了社会诚信的脆弱和道德水准的低下。

  进一步而言,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机制,自古迄今,并未因传播渠道的更新有实质上的改变。研究表明,通过惩罚造谣者和堵塞传播渠道,并不能有效制止谣言满天飞。预防和澄清谣言关键是畅通信息渠道、增加社会透明度,不让谣言跑在事实的前面—谣言止于智者,这一古训虽不乏道理,但尚不够深入。呈现事实、显露真相,才是消解谣言、防止谣言造成危害的有效途径。可见,罔顾事实,而沉溺于揣摩和妄断网络推手的动机,别有所图地夸大网络炒作的影响,无疑也是值得警惕和追问的不良倾向。

  再者,在对不良网络炒作事件的反思中,如果只依据丧失了分寸与法度的网络炒作事件个案,只盯住少数水平低劣、行为不端的网络推手,从而拒斥网络炒作,否定网络推手,就纯属以偏概全,堕入误区,既不客观也不明智,也就免不了要面对意欲何为的质疑。有鉴于此,回溯网络炒作的历程,回顾网络推手的前世今生,或许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网络炒作的真相和网络推手的生态,更为客观理性地对待几乎是声名狼藉,却依然层出不穷的网络炒作和不断涌现的推手。思考在中国刚刚起步的慈善领域,网络炒作及网络推手可能的效用和应该防止的弊端。

  网络炒作本身并无罪

  相关定义称,网络推手是借助网络媒介策划和炒作、推广产品、品牌和人的新兴职业。网络推手这一称谓,普遍认为源自2005年媒体对著名网络炒作事件“天仙妹妹”的报道。然而“名者,实之宾也”,与其说网络推手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毋宁说是市场经济应运而生的职业,他们的前辈或者前身,是前网络时代已存在的营销、公共、广告等行业的策划者或创意人。从这个意义上看,网络推手无非是互联网时代市场营销行业一个旧职业的新马甲。

  但与旧时不同的是,网络时代信息前所未有的覆盖能力、信息传播的低成本和高效率,大大降低了营销策划行业的门槛,颠覆了传统市场,以网络作为市场传播和推广的核心渠道,从事着眼球经济,公众的注意力就是最有价值的资源,网络推手也因此获得职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草创之初,往往单兵作战—也正因为此,在利益驱动下野蛮生长,在混乱无序的竞争中因循丛林法则,几乎是网络炒作和网络推手与生俱来的胎记。

  互联网的发展过程本质上是话语平权的过程,而新的话语规则亟待建立和完善,正是其重要的特征,也是社会进步必须经历的不得不“摸着石头过河”,而必须积极建立健全公正机制的过程。草根声音崛起的负面效应,在因话语喧嚣导致的嘈杂之外,还有信息碎片化、话语劣质化的弊端,凸显的本是风气恶劣和价值观混乱的社会真相—而体现在网络炒作这一行当的生态上,则是进入门槛低下、规则尚待建立、制衡机制尚未形成的现状。诸多饱受指责和诟病的网络炒作,多出自素质欠奉、职业操守缺乏、价值观低贱的网络推手,每每突破底线,冒渎人伦天理,被人反感厌恶并视为“无耻”并非毫无来由。网络炒作母亲跪爬救女事件幕后的推手金泉少侠就是最近一例。

  无视公序良俗但求耸人听闻的恶劣网络炒作行为,是污名化网络炒作、导致公众不由分说地憎恶网络炒作的肇因。事实上,如果不把罔顾公德的恶劣炒作认定为炒作的全部,炒作本身应该是中性的,网络炒作本身也就无罪。以历史为背景,网络炒作只不过是新瓶中的旧酒,炒作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现象,且不仅仅限于市场范畴。比如,在意识形态领域,虽然不够庄重,但炒作的确可以视作宣传和动员的俗名和外号。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炒作则不该是权贵独占的特权,而是社会运动和社会动员中不可缺少的前奏,乃至于贯穿全剧的戏码,具体而言,公平和正义就从来不拒绝大力炒作。

  特别在讲求诚信、规则健全、生态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市场营销、公关、广告等本质上与炒作同构的行业,乃是智力、人脉等稀缺资源汇集、报酬丰厚的体面职业—事件营销、口碑营销、互动营销等网络炒作者也经常冠冕堂皇挂在嘴边的专业术语,一言以蔽之,无非是炒作的高级形态和华丽包装,与低劣的炒作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些炒作规则完善、遵纪守法、专业有度,是建立在公共文明和个人良知的基石之上的人类财富,有尊严、有良知、有关怀,从而更有人性、更有道德和智慧,也更有社会价值。

  公序良俗比个别行善更重要

  具体到母亲跪爬救女网络炒作事件上,这无疑是一起应该杜绝的恶炒事件,金泉少侠这样的网络推手理当受到谴责。而他以自己的策划以慈善救助为目标,初衷“善意”,以及网络炒作的结果是帮助到了眼癌患儿为自己辩解,尤其值得批驳。

  慈善是公益事业,需要救援的事实之真,人类互助精神之善,以及社会公德之美,均是慈善不可缺一的要素。而动机论盛行、只以结果论对错,不惜作弊造假、罔顾社会公序良俗,正是蹒跚学步的中国慈善业不可不察的弊端,也是暴力慈善、只论悲情不及其余的慈善秀的起因和缘由。这些人自以为只要动机纯正、意图良善,就能占据精神高地,真理在握而永远正确,不惜损害甚至牺牲公众利益。殊不知,这种只讲实质正义,罔顾程序正义,正是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的暴力思维和暴力行为。

  不胜枚举的历史事实证明,无论动机如何纯良、愿望如何高尚、目的如何宏伟光鲜,几乎所有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行动,都往往是人祸之根、灾难之源。故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即便是在慈善以外的所有公共领域,论事品人,也应该少看动机,多看事情发生的每个环节是否合理合法,多看人的一举一动有没有在法律和社会伦理的规条之内。在一个文明的法制社会,事实之真、公序之美,比行善更重要。

  也就是说,网络炒作现象和网络推手的存在,自有其天然的合理性,但并不意味着网络炒作和网络推手可以肆意妄为。利用网络和传播媒体进行的策划和传播活动,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网络传播从业者必须自惕自律,恪守职业道德,提高专业素养,维护职业荣誉,将合法且不损害公众利益的网络策划和推广活动,与结党营私的网络水军区别开来,在自己与为虎作伥的网络枪手和五毛之间,建立起安全的防火墙,网络策划推广这个行业才会有未来,网络推手才会成为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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