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担责三成赔付2.4万余元
商报记者 应一琳口杨克元
课间玩自创的新游戏,小学生林小山因用力过猛,加上地面湿滑致摔倒致伤。小山的父母认为学校存在管理疏失,将学校诉至法院。经审理确认,林小山及父母应对损伤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责任,分别担责70%和30%。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闵行一小赔偿林小山损失总计2.4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和律师代理费2000元。
林小山随父母来自安徽合肥,是闵行区一所小学的学生。去年2月25日上午第二节课课间休息时,他与两同学在二楼走廊面对面地玩一种由其班级学生自创的新游戏。这游戏类似于“石头、剪子、布”。当时有一同学出了一个“心”,轮到林小山,林就出了个“霸王拳”,霸王拳即是右手握紧呈拳状上举至胸口处。由于林小山动作幅度太大,出于惯性转了个圈,林小山踩到地面的一摊水后滑倒,双腿缠绕跌坐在地上,致右小腿被压在臀部下骨折受伤。经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小山为右胫腓骨骨折。
经鉴定,林小山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法院认为,林小山已近10周岁,应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事发时,虽学校走廊地面湿滑,但有保洁人员在拖地,林小山仍在该湿滑地面玩耍,故其及父母应对损伤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学校也存在一定的管理疏失,对损伤后果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