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言咏 3月29日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的消息称,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前,2010年2月9日,李庄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