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以来,“过劳死”成为台媒曝光率频密的一个词汇——短短几个月,就有多起疑似过劳死案例发生,其中既有年仅20多岁的保安,30岁的工程师,也有40岁刚出头的医师,他们都是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而引发猝死,“过劳死”已然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就此,台“行政院劳委会”正着手准备翻修“劳动基准法”,大幅提高雇主违反该“法”处罚的力度……
工程师深夜加班“过劳死”
台湾上月20日传出一例疑似过劳死案例,年仅30岁的宏达电(HTC)谢姓工程师,可能因19日熬夜加班而猝死。
警方发现他躺在自家床上,已没有生命迹象。讽刺的是,其电脑屏幕上还开着“桃园县十大死因”的网页,而他在社交网站上的最后留言,依旧挂心工作。
事后,台湾“劳委会”调查发现,谢姓工程师猝死前6个月,月平均加班时间为65.1小时,明显超时工作,将依“法”开罚雇主。按照现行的“劳基法”规定,劳工正常工作时间连同加班,一天不能超过12小时;加班时数一个月不能超过46小时。
去年12月,台大医院惊传两位中壮年医师因病倒下,其中神经内科主治医师陈至全在家中猝死,医院员工传言他疑似过劳死;另一位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曾胜弘则在工作时倒地,幸亏抢救及时才得以康复。
另外,还有民代指称1名29岁的大楼保安员也在日前猝死,其生前每天工作12小时,1年仅有73天休假。
提高罚款甚至追究刑责
舆论指称,劳工被工作压迫到过劳死,雇主固然要负直接责任,但“法令”保护不周、主管机关怠惰,却是“公权力”的错。期待“政府”尽快修改“法规”,为劳工提供更多保障。
24日台媒爆出,目前“劳委会”已着手翻修“劳基法”,大幅提高雇主违反“劳基法”的责罚,预计将达现有标准的3到5倍。其中,外界高度关注的超时工作问题,雇主若被查获,最高可罚20万元(新台币)。此外,台“劳基法”此次翻修同时增订条款,将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及负责人名单。
“劳委会主委”王如玄近日还表示,正在考虑根据现行的“刑法”、“特别法”研拟草案,对违“法”者进行相关的刑事制裁。若超时工作严重导致劳工死亡,对雇主追究刑责,是“可以考虑的方向”。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