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在菜价居高不下的近三年内,蒋永宝等三人团伙涉嫌在新发地市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并随意殴打他人,被称为“葱霸”(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蒋永宝等三人在丰台法院受审,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
昨天上午9时30分,蒋永宝、于波和被带上法庭。
检方指控,2008年6月份至2010年,蒋永宝等三人在丰台区新发地市场,采取威胁手段,阻止海淀区小营市场的商户到新发地市场进货,强迫商户通过他们批发大葱,三人从中加价牟利,涉嫌强迫交易罪。
此外,2007年至2010年间,蒋永宝、于波在新发地市场内欺行霸市,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涉嫌寻衅滋事罪。
蒋永宝是黑龙江农民,2005年,他来到新发地市场做大葱批发。2006年,他认识做蔬菜批发生意的陈新义和于波后,三人一起经营大葱。
蒋永宝和陈新义都表示认罪,但否认有强迫交易的行为。于波则辩称无罪。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庭审直击
“葱霸”
赚辛苦钱无力控制葱价
2008年至2010年,正是北京大葱价格高位运行的阶段。媒体报道,2009年4月下旬,山东大棚新葱上市的时节,北京葱价却上涨了至少28%,比上年同期高出约89%。
蒋永宝等人控制进货渠道、加价牟利的行为,被指是影响大葱价格的人为因素。媒体报道称,蒋永宝等人被捕后,北京大葱价格一度下降约13%。
蒋永宝称,并未强行加价,他们直接把大葱送到小营市场,在进价基础上每斤加5分钱,去掉路上损耗等,每斤只能赚两三分的辛苦钱。此外,每年做大葱的生意不到一个月,每人大约月赚两千余元。
蒋永宝当庭否认阻止小营商户到新发地进货,“我们给小营市场商户送葱是为他们好,他们自己进货,光运费就要多付4分钱”,蒋永宝称,他们提出送货上门后,小营市场的12家商户都非常愿意,还说省了起早的时间。
陈新义称是商户主动要求他们送货上门。于波强调葱价下降还会赔钱,根本无力控制葱价。
商户
遭威胁恐吓被强迫收货
虽然三名被告人极力辩解,但检方出具的多名商户证言均显示,蒋永宝等人曾不让小营的商户们到新发地批发市场进货,如果不听就会被凶器威胁。
商户骆某称,他早就听说蒋永宝等三人在新发地市场是一霸,经常欺负人。去年6月,他有一次去新发地上货时,蒋永宝等三人让他以后不许去了,称要给他送货。看到对方拿着凶器,他吓得什么都没敢说。从此,他就没敢到新发地上货,而蒋永宝等人送的货比正常上货贵一毛钱,质量上没什么保障,赶上坏的也必须要。因为不想找麻烦,只想做好自己的生意,他就一直忍着。
其他商户也称,常被蒋永宝等人言语威胁,如果有人不要他们的货,他们就把货直接卸到摊位,然后找商户要钱。另外,还有三名新发地的商户称,他们曾分别被蒋永宝和于波随意殴打。
昨天,在法庭上,对于打人一事,蒋永宝辩称一般都是别人打他。于波虽承认其曾在市场内打过人,但对打架的原因其声称自己很占理,并不是随意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