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资产负债部总经理张昌林3月28日透露,“2016年底,拨贷比逐步达到2.5%的要求。经过初步测算:五年时间,平均每年影响10个亿左右,对民生银行未来盈利增长不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张昌林是在民生银行2010年业绩记者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表示,截至2010年末,民生银行拨贷比(拨备/贷款余额)为1.88%。
2.5%的拨贷比要求,最早现于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III,即监管层酝酿中的“新四大工具”。新四大工具在对资本质量、流动性等细化要求的同时,针对国内银行业,贷款在总资产占比中较高的特点,提出新的监管指标——拨贷比达到2.5%。
拨贷比的要求,促使银行增提拨备,从而直接影响利润。但截至目前,“新四大工具”尚在酝酿之中,预计将会于年内出台相关监管指引。而对于拨贷比一项要求,则很有可能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过渡期:2016年前达标。
“2010年末,建设银行拨贷比高达2.52%,无达标压力。”一位业内人士称,从现阶段来看,拨贷比指标上,国有大行的情况要好于中小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