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将专门为中央国家机关的优秀创新项目设立“特别奖”
【财新网】(记者 杜珂)为推动中央政府部门改革创新,第六届(2011-2012)“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将专门为中央国家机关的优秀创新项目设立“特别奖”。
3月28日,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组委会主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教授,在“第六届(2011-2012)‘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启动仪式上做出如上宣布。
据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组委会执行主任何增科教授介绍,不同于地方政府的创新项目,在评选程序上,中央国家机关的创新项目将从媒体报道中搜集备选项目,但会按照自愿的原则,经推荐部委同意参评后,才会纳入评选环节。
在评选标准上,中央国家机关的创新项目和地方政府的创新项目遵循同样的标准,即创新程度、参与程度、效益程度、重要程度、节约程度和推广程度。在项目类型上,中央国家机关的创新项目和地方政府的创新项目遵循同样的分类标准,即政治改革类、行政改革类、公共服务类、社会管理类。
当前,有的中央部门改革动力不足,甚至个别部门因部门利益而阻碍改革进程,“机关部门惰性最大”,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组委会主任王长江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提到,“但也要看到有些部门也在想方设法进行调整和改动,有些是创新,符合治理新政的方向。对这部分应当采取积极鼓励推动的方式,带动其他政府部门的创新。”
据何增科教授介绍,由于时机还不太成熟,本届评选只是一次尝试。中央政府部门的改革创新获奖项目要少于地方政府创新获奖项目,不会多于10个,“能够把起码十年以上的有改革里程碑价值的创新项目挖掘出来”。
本届创新奖最终获奖项目将于2012年1月第三个周的周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