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3月27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最新提出,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所有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据了解,浙江省自2009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凡是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有户籍的老年人,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
截至2010年末,浙江省享受基础养老金的老年人有578万人,月人均领到的基础养老金60多元。
记者27日从浙江省政府发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获悉,该省的目标是,到2011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以上,参保率达到90%;到2012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330万人以上,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浙江省政府在意见中指出,该省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