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附表_部分城市新房价格控制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8日 01:14  第一财经日报

  太原 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13%)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

  贵阳 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昆明 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以上)

  沈阳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12%)和经济增长幅度(14%)

  合肥 涨幅不高于全市年度GDP(16%)、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13%)

  兰州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

  济南 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2%)

  海口 涨幅要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左右)

  宁波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