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香港银行公会3月27日公布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最终处理方案的建议。16间分销银行同意向合资格客户收回抵押品并为其提供额外特惠款项,合资格投资者可获相当于最初投资额85%-96.5%的款项。
报道援引银行公会主席和广北指出,雷曼“迷债”的接管人、托管人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在周末达成和解协议,合资格客户可获收回抵押品以及获发特惠款项。他表示,接管人考虑到“迷债”抵押品在法律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达成的和解协议,已是为客户争取到的最佳结果。
2008年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公司倒闭,导致其之前发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信贷挂钩票据(香港称“迷你债券”)价值暴跌,引发香港等地投资者不满。
和广北说,雷曼事件发生以来,为了实现和解方案,分销银行主动将受托人可用的资金增加至6亿多港元,用以支付所有收回现有“迷债”抵押品,以及受托人履行责任的相关费用,令“迷债”持有人的款项不会因此被扣减。
雷曼“迷债”在香港的16间分销银行分别是大众银行、大新银行(02356.HK)、上海商业银行、中信银行(601998.SH;00998.HK)、中国银行(601988.SH;03988.HK)、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永亨银行(00302.HK)、永隆银行、交通银行(601328.SH;03328.HK)、东亚银行(00023.HK)、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创兴银行(01111.HK)、富邦银行(00636.HK)、丰明银行以及苏格兰皇家银行。
和广北称,希望最新公布的方案可获客户支持并尽早落实。香港特区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对该赔偿方案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