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以1600万元购买控股股东旗下的资产,但为什么后面又要再花1.9亿元购买其债权,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温州一投资者郑先生给《大众证券报》打来电话投诉。宁波富达(600724)昨日公告称,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城投”)拟将所持宁波象山维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象山维拉”)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城投置业”),股权转让价格为1694万元。
承诺兑现姗姗来迟
对于为何要收购宁波城投旗下的公司,宁波富达表示宁波城投在重组时承诺不再从事与房地产开发的相关业务。为履行重组承诺,规避同业竞争,大股东决定将象山维拉转让给上市公司。
资料显示,宁波城投2009年以其拥有的城市广场开发公司100%股权、宁波房地产公司74.87%股权、宁波城投置业100%股权与宁波富达拥有的宁波市自来水净水公司90%股权和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后的差额为75.84亿元,由宁波富达向宁波城投以7.58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10.01亿股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