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3月25日发布公告称,将于30日招标发行本年度第20、21期总计不超过350亿元的金融债券。
其中,第20期为10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发行总量不超过150亿元。该债券固定面值,采用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设基本承销额;承揽费为0.15%,无兑付手续费。
债券缴款、起息日为4月7日,上市日为4月13日;按年付息,兑付日为2021年4月7日。
第21期金融债为5年期浮动利率债,计划发行不超过200亿元。该债券固定面值,采用单一利差(荷兰式)招标方式,不设基本承销额;承揽费为0.10%,无兑付手续费。
债券缴款、起息日为4月8日,上市日为4月14日;按季付息,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8日为结息日和利率调整日;兑付日为2016年4月8日。
公告显示,国开行对两期债券均保留增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