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长三角“新定位”:园区共建联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5日 08:5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熊晓辉

  长三角园区共建已于去年11月形成联盟,并通过实施“园区共建”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实现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布局的优化。昨日,首批4家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试点园区签署了合作协议。

  这是早报记者从24日召开的“长三角园区共建投资环境说明会暨园区品牌联动发展推进会”上获悉的消息。

  上海牵头成立专门小组

  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长三角园区共建合作专题,是2010年3月26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次市长联席会议上确定的2010年长三角城市合作专题之一。

  随后的2010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一份由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提供的资料显示,当年11月,上海漕河泾开发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无锡国家高新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宝钢集团、上海电气集团、华谊集团等40家园区和大型企业集团发起成立了“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

  上述人士介绍,为了落实长三角园区联盟共建,由上海市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经信委和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成员城市,成立了专门项目小组来推进此事。

  据了解,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已成立专门的秘书处,接下来,将按照常态化、实体化、专业化原则推进园区合作共建。商务部驻上海特派员储士家说,商务部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将密切关注和支持此事,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可以在一些相关扶持政策上“先行先试”。

  磕磕碰碰的园区合作

  长三角的园区合作并非新起,已历经多年。可查资料显示,近些年,长三角各个地区都在推进园区共建。目前江苏省内共建园区已达20多个,每年可以带动400亿到500亿元的资金转移。浙江省以园区合作为中心,推进发达地区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安徽省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后,主动承接长三角区域的产业转移,融入泛长三角大区域内。上海近几年来已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建立了合作园区和开发区分区。

  具体的合作模式,梳理下来有三种。一是股份合作模式,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设立共建园,交由合作双方成立的合资股份公司管理,收益按照双方股本比例分成。二是建设生产基地模式,园区合作采取“总部经济、异地生产、统一经营”的方式,生产基地转移至异地工业园区。三是管理与品牌输出模式。

  不过,长三角的园区合作也面临一定的问题,实质性的进展不快,合作政策也不够稳定。呼声更集中的是,园区合作缺少一个有效沟通的平台,有合作意向的园区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没有渠道“宣传自己的合作意愿”。信息不对称,使得一些很好的项目“流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人士说,建立长三角园区合作联盟,“就是针对这些问题,建一个平台,消除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首批4家试点园区签约

  昨日的推进会首次发布了长三角共建联盟LOGO,并开通官方网站。首批4家试点园区也签署了合作协议。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启东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市北高新)与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上海光明集团与大丰市人民政府、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与松江区人民政府之间分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作为首批4家园区共建试点之一,市北高新与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将合作开发5.24平方公里的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总投资约为350亿元。

  市北高新研究室相关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市北高新与南通港闸的合作是当地政府出让土地,完全交由市北高新来运营,科技城将承担一部分产业转移和承接的功能,为此,市北高新专门派出了一个数十人的管理团队。”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