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最受尊敬企业榜单上排名前列的IBM公司,最近爆出以提供跨国旅游、娱乐、礼品及现金酬劳等形式向中国、韩国部分官员行贿的丑闻。
说实在的,又一家外资巨头登上了在华行贿黑名单,这已经不是个案了。此前,朗讯、德普、西门子的贿赂事件也都分别被美国、德国司法部调查处罚。目前,中国是很多外资公司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不少在华外企负责人自然会受到来自国外总部考核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公司为了攫取利润铤而走险,用足“潜规则”,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对于这种明显违背商业文明“游戏规则”的行为,必须予以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在华行贿,却都是先被自己国家揪出来的。这是因为,一方面诸如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直接对准日益严重的跨国贿赂行为;另外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监管也不到位,让一些外商有机可乘。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备的反商业贿赂法,这直接影响了打击商业贿赂的效果。另外,经济处罚规定不够严密,违法犯罪成本低。商业贿赂意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较低的罚金则大大削弱了打击力度。
毫无疑问,如果任由外商的商业贿赂泛滥,将直接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阻碍中国的自主创新。不如就从IBM开始,顺藤摸瓜,深挖细查,明确国内受贿方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张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