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地税局、郑州新区地税局启动2011年度“有奖定额发票二次摇奖”。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发票摇奖将举行两次,奖金总额近400万元。 □东方今报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张睿
●摇奖发票须为个人消费所得
如果你想参加发票摇奖,首先得看看自己手中的发票是不是个人消费时取得的,只有个人消费时取得的“有奖定额发票”、“河南省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在线开具的“河南省通用机打发票”才能参与二次摇奖。
其中,参与摇奖活动的“有奖定额发票”必须是2010年5月11日之后开具的,“通用网络发票”必须是2009年12月24日以后开具的,而“通用机打发票”则必须是2010年7月1日以后通过网络在线开具的。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摇奖的发票必须得盖有发票专用章,并且票面无破损无涂改,因为郑州市地税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不符合这两项要求的发票,一律不得参与摇奖。同时,近期你在外就餐索要发票时,记得看看发票上盖得专用章是不是清晰。
●两次摇奖奖金总额近400万元
发票摇奖分为两次,一次在今年4月份,一次在今年10月份。
据郑州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4月份举行的发票摇奖活动于4月28日举行,现场共设置奖项57个,奖金总额达44万元。其中,一等奖3名,每人奖励一辆价值8万~10万元的家用轿车;二等奖4名,每人奖励一套价值1万元左右的家用电器;三等奖50名,每人奖励价值2000元左右的物品。
10月份举行的发票摇奖活动主要针对各县市区的消费者,届时摇奖活动将在各县市区辖区内进行,奖品也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
尽管没有事先指明奖品,郑州市地税局却规定了各个奖项的金额。其中,一等奖4名,每人将获得价值两万元左右的奖品;二等奖10名,每人将获得价值5000元左右的奖品;三等奖200名,每人将获得价值500元左右的奖品。
虽然每个奖项的奖金数额看起来没4月份丰厚,但累计起来却十分惊人,郑州15个县市区的奖金额加起来近350万元。
●个人凭发票还能索取礼品
为了鼓励消费,4月份举行发票摇奖时,郑州市地税部门将在摇奖现场设置“个人积极索取发票礼品兑付台”,依据发票开具金额的不同,设置一、二、三等奖,当天到现场的消费者依据其所提供的发票,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
其中,一等奖获得者是取得发票金额500元以上的消费者,奖励价值30元左右的奖品;二等奖获得者是取得发票金额200元~500元的消费者,奖励价值15元左右的奖品;三等奖获得者是取得发票金额50元~200元的消费者,奖励价值8元左右的奖品。
●想参与发票摇奖请抓紧时间报名
如果你想参加4月份的发票摇奖,需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想参加10月份的发票摇奖,需要在2011年9月底前登记。登记方式如下:
1.拨打12366-2,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等相关信息。
2.移动用户编辑短信“990#15#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或“15#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发送到123662,查询发票信息,信息正确的发票自动进入发票摇奖池。
3.登录河南省地税局网站http://www.ha-l-tax.gov.cn/,按页面提示输入发票信息。
4.登录郑州市地税局网站http://www.hazz-l-tax.gov.cn/,按页面提示输入发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