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国华报道
3月15日,正在各地进行选手招募工作的脱口秀节目《中国达人秀》在成都遇到“李鬼”。这个名为“我要上樱花节开幕式”的选手选拔活动,因打出了“直通《中国达人秀》舞台”的口号,而骗到不少报名者。为了维权并消除影响,“达人秀”节目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打响了打假第一枪。
但随后,《中国达人秀》没有选择继续维权,而是与侵权者达成内部协议。“我们已经和樱花节方面沟通过了,他们将采取一定的行动来消除影响”。《中国达人秀》宣传总监陆伟表示,《中国达人秀》节目组并不会因为这次“李鬼”事件而走法律程序。
“我国文化市场中的‘打假’,要比有形商品的‘打假’情况更为复杂,难度也更大。”暨南大学人文学院董文教授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大量剽窃、抄袭以及山寨等造假文化作品的出现而很少有权利人挺身而出,其主要原因是打假的成本太高,而效果往往又不尽如人意。所以,虽然看到自己的作品有被剽窃或抄袭的嫌疑,大多的权利人往往都是息事宁人。
事实上,近年来,在文化市场上,盗版、剽窃以及抄袭的等造假伎俩、手段、花招日益高超,所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与蔓延,先是盗版书和盗版音像制品,到现在的文化节目创意抄袭,以及文化作品剽窃等更是无孔不入,而随着网络的推动,此类造假行为可谓登峰造极。
“现在的造假者非常狡猾,经常跟执法人员采取‘游击战术’,一查就撤,一走就上。对造假者和卖假者的惩罚早就让他们有了应付执法部门的各种手段。”曾参与查处盗版书籍的某市文化行业管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巨额的经济诱惑和巨大的消费市场,让文化造假者铤而走险。同时,执法部门在对一些剽窃与抄袭者的认定与处罚的具体操作上也存在很大难度。
其实,在造假者用劣质作品干扰文化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消费者也在充当造假的帮凶。为了节省几元钱,购买盗版的消费者在非法的盗版市场中承担着怎样的责任呢?易中天和冯小刚等反盗版人士纷纷把反盗版的希望寄托在消费者的身上。尽管严惩不法者是推动正版市场的外在动力,但是对盗版不法行为最彻底的打击,其实是消费者的自律和正确的消费习惯。
“首先业界需要有人发起向制造伪劣文化作品的群体挑战,增强人们的信心。”董文教授认为,不仅仅是权利人有维权意识,整个社会都应该加强文化消费或经营者的维权意识,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权。而有关部门要加速完善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增加对文化消费者利益保护的条例。这样只有多方合力才能将粗糙劣质的文化产品彻底地清理出文化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