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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3日 09:36  上海商报

  发改委昨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商报记者 刘晓颖

  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发改委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上述规定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全国有3万多人的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今后将组织专项商品房价格检查,确保上述政策的落实。”

  记者观察

  实际操作或有一定难度

  此次发布的规定明确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一房一价的价目表,且报价与实际成交价应保持一致。相关部门对于“一房一价”早有规定,但具体执行却一直未落实。目前在上海房地产的官网——网上房地产上只显示某个楼盘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但对于一些楼盘而言这样的范围太宽泛。如去年10月开盘的闵行星河湾项目,该项目一共推出5栋楼,其最高报价达到了74300元/平方米,而最低报价为39000元/平方米,两者差距达到了35300元/平方米,根本无参考价值。商报记者了解到,开发商在申报预售证时,需要提供“一房一价”报价,不过这一信息目前也只会在开盘当日公布,并未体现在网上房地产上。

  规定还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申报价格销售。事实上,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去年10月份开始,上海早已开始执行。去年年末,上海网上房地产悄然“改版”,新开盘的项目售价只能下浮。所以开发商为避免调价受阻,在申报预售许可证时故意报高价,开盘后再调低房价,以至于出现较大“差价”的情况屡见不鲜。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至3月上半月获得预售证开盘销售的所有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共计有49%的项目在3月份成交均价低于之前预售证报价。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颁布的规定实际操作起来具有一定难度。除了上述条款,还有规定要求,对已销售的房源,开发商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但事实上,目前楼盘售楼处大多只有房源销售的销控表,而该表起到的作用不过给购房者制造紧张气氛,而并非是对事实数据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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