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尹红
“十二五”开局之年,法院部门如何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张述元日前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专访。
张述元认为,过去一年来,围绕全省经济转型提速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全省法院破除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全力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发展的“18条意见”,加强了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针对企业对司法服务的需求,组织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司法服务活动,1000多名法官走访企业736家,提供法律咨询80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450余项,有380余项被有关部门或企业采纳。针对社会各界对于提升司法服务效果的需要,妥善审结企业改制、金融债权、城镇建设、买卖合同、知识产权、涉外及港澳台等案件86?226件,结案标的额134.6亿元。
张述元说,2011年,是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上要做到与时俱进,科学发展,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的成效。
一要大力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回应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需求,回应经济转型提速的司法需求,回应保障民生的司法需求,回应创新社会管理的司法需求,深入推进执法办案。
二要大力加强诉讼矛盾化解工作。抓好司法调解,推动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化解的大调解格局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三要大力加强司法为民便民工作。开展群众观点和便民司法大讨论,开展好“大接访”、“大走访”、“带案下访”、“带案回访”和群众评议法院、评议法官、改进司法作风的“四访两评一改”活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便民司法常效机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尊严。
四要大力加强司法管理。开展司法管理制度落实年活动,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质效评估,继续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深化绩效考评和科技保障,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司法公信度和司法权威。
五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