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3月17日报道,今年1月以来,商业银行公司贷款均普遍上浮,大型商业银行一般上浮10%以上,其中上浮10%的一般只针对总行级重点客户、大央企等核心客户;上市股份公司贷款利率上浮起点一般为20%-30%。
报道援引某股份行北京分行信贷部门人士的话称: “20%只针对极个别的大型企业,一般上浮30%,中小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上浮40%-50%”,而在某些城市,针对抵押物不足的小企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可以上浮到60%-70%。
报道并援引某国有大行一级分行公司金融部一人士消息称,该行日前接到总行下发的通知,要求调整公司贷款定价指引,并严格控制公司贷款定价下浮,“2011年新发生公司贷款原则上不下浮”。
贷款定价水平的调整不仅仅表现在利率上浮上,新增贷款的合同条款也作出了更细致严格的修正。在未来利率和准备金率仍可能多次上调的预期下,银行加强了贷款重新定价周期管理,对利率重新定价的频率远超以往。
报道指,上述国有大行要求各一级分行缩短新叙做的三年期以内(含)公司贷款的重新定价周期。要求除总行级重点客户和信用评级为A级及以上的大型企业客户外,对于新发生的、合同期限在三年期以内(含)的公司贷款,按月或按季浮动。
3月15日,财政部与央行进行的国库现金管理六个月定期存款招投标,银行踊跃认购,中标利率高达6.23%,甚至超过6.06%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