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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研发不应按企业属性发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 09:54  中国经济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董事长左延安——

  本报北京讯(记者张娜孟歌)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左延安表示,在调动自主品牌企业进行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的过程中,应加大基于产业成果的国家研发投入支持。

  左延安建议,不要以企业属性如央企、地方企业等定向补贴国家研发费用,应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成果,如以实际销售台数来确定国家对研发新能源汽车费用的补贴方式,改变拿钱不出成果的局面。

  他还建议:加大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的补贴力度;明确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标准,明确规定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按照不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贴;建立积极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将充电桩(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列入当地政府“十二五”城市发展规划。

  左延安建议,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标准,如最高车速、最低能耗、最低续航里程及相关服务等产业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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