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杨兴云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编办获悉,几经推后的深圳区级政府大部制改革近日正式启动。此次改革将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对区一级政府的放权力度,强化区政府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事权,区政府管理权限扩大。
据悉,区级改革将实行党政部门联动,随后各区政府机构“瘦身”幅度普遍达到10%至19%。预计各区将在3月底前完成部门“三定”工作。
深圳市编办副主任孙福金介绍:“根据《关于市辖区党政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功能错位互补,各自发挥优势的原则明确市、区政府职责重点,努力做好辖区的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个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强化区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事权。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会福利、公共安全等民生问题,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不同,此次区级改革实行党政部门联动,大部门体制改革范围更广。”孙福金说:“将在部分党委与政府部门间、政府与政府部门间进一步加大大部门体制探索力度。”
据了解。调整后深圳市各区机构精简情况为:福田、罗湖区各精简4个,南山区精简5个,盐田区精简2个,龙岗区精简5个,宝安区精简3个。精简幅度分别为福田15%、罗湖15%、南山19%、盐田10%、宝安11%、龙岗17%。经过“瘦身”之后,福田、罗湖、南山的区政府机构为各22个,盐田为19个,龙岗、宝安各25个。
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放权力度更大,进一步扩大区政府管理权限。
“一方面强调市政府向区政府放权,强化区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事权,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对区的放权力度。” 孙福金说。
对于区级能够办理的行政审批权,原则上直接放权或委托给区级部门承担;原需经市审批或管理,由区级承担实施和监督责任的事项,尽可能直接放权或委托给区级自行审批、管理;进一步扩大区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事权,合理划分市、区在城市更新改造、土地整备、征地拆迁、道路建设等领域的基本建设事权及在市政照明设施、绿化管理等领域的日常管养事权。”
另一方面强调市政府有关垂直管理部门直接向其驻区机构放权,将原由市直机关承担的有关审批、管理及执法职责下放其驻区机构承担。此外,强调向社会和市场放权,凡是社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要求区政府都要主动放手。
此次改革在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行机制、行政监督机制等方面也进行多项制度创新和完善。孙福金说:“如创新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将整合区直部门和基层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组建若干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直部门实行分行业派驻,对基层街道实行分片派驻,对区直部门和基层街道的整个决策和执行过程实行独立的全程化监督。”
另外,《意见》对街道办的相关改革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街道职责定位是代表所在区政府搞好所辖区域的市容环境、计划生育、社区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各区要在规定限额内对街道现有的综合性科室、行政执法机构、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整合设置。孙福金说:“比如香蜜湖街道,目前的设置就比较精简,香蜜湖街道设置了1个综合办公室,以及城市管理、安全保障、社区服务3个中心,统筹管理辖区内有关事务。”
孙福金介绍,此次改革着重从区级政府的职责定位及机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推进特区一体化。他说:“根据特区一体化的要求,提出市、区政府要加大消除城市发展二元结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原特区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同时,在机构设置上对宝安、龙岗两区予以倾斜,明确两区机构限额为25个,较福田、罗湖、南山等区多3个。正在研究拟定的市区事权划分方案中对宝安、龙岗两区予以侧重,加大向两区放权的力度。”
在区级机构改革的时间表方面,孙福金说,2月底前,各区向市上报具体的改革方案;3月上旬,市批复各区方案;3月底前,各区完成部门“三定”工作。
对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的综合管理的内容:
1、原特区内各区文化体育局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不再保留文化局、体育局;
2、区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将民防办的职责划入,应急办加挂民防办牌子,在此基础上,原特区内各区信访局还与应急办合署办公;
3、组建区经济促进局,不再保留贸易工业局、信息化办公室以及农业和渔业局;
4、组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5、组建人力资源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局;
6、为促进人口发展、计划生育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相结合,原特区内各区组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不再保留卫生局、人口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