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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土地例行督察拉开帷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8日 14:16  国土资源部网站

  记者近日从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业务交办会上了解到,四川省将运用在线督察系统,在6月底前完成例行督察所选定的泸州、乐山、宜宾、广安4座城市的驻地督察。

  此次督察将围绕两条主线,即卫片变化图斑情况和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情况,全面掌握各地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耕地保护情况,包括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实际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划落实情况;了解实际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及利用情况,重点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土地执法监管情况,包括土地执法总体形式、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情况;认真总结并积极推广各地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各地予以纠正,促进各地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就配合做好今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对督察区内一定时期土地利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估。泸州、乐山、宜宾、广安和涉及的各县(市)、区的国土资源局作为土地管理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这次例行督察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开展例行督察。督察地区内的国土资源局要指定联系人专门负责与土地督察工作组进行沟通,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下发的卫星监测数据或具体工作部署扎实地开展自查整改。三是及时整改、规范管理。督察区内的国土资源局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根据督察意见依法依规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扎实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对例行督察中指出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限时上报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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