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国富)针对近期部分出境旅游团队的游客在赴港、澳、台地区旅游期间,与当地导游频频发生纠纷,甚至肢体冲突的事件,国家旅游局昨天发出通知:出境游组团社必须与境外地接社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必须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行社的权利义务,同时也要明确游客应承担的责任。
通知说,各出境游组团社要认真履行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制度”,认真介绍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和法律规定,说明出境旅游须注意的事项,提示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指南》。同时各出境游组团社要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要积极引导旅游者自觉遵守目的地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知还说,要以典型案例为突破口,下大力气整治“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经营行为,规范旅游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