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全国10省区市23个机场项目的359项合同存在未公开招标等违反招投标程序的问题,涉及金额19.38亿元。另有27个机场存在环保方面问题。
审计署14日发布的2011年第6号审计报告——“10省区市部分机场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披露了上述问题。
此次审计报告,是审计部门于去年5月至7月对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新疆等10个省区市机场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结果。审计部门共重点调查了31个机场,抽查合同数1817项。
根据审计报告,“十一五”期间,上述10省区市共新建和改扩建机场53个,总投资681.98亿元,至200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23.75亿元;其中,此次审计调查的31个机场建设项目总投资621.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05.73亿元。
除了违反招投标程序,审计报告显示,福州、泉州、桂林、二连浩特和满洲里等5个机场以多头申报、重复申请等方式多获取建设资金0.61亿元,用于机场其他项目支出;大庆、榆林、乌鲁木齐和成都等4个机场的材料供应商为逃避税收,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使用虚假发票,涉及金额0.33亿元;成都机场的施工单位将土石方工程分包给13个自然人,后者为逃避税收,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时提供了223张“白条”,涉及金额0.65亿元。
此外,审计报告提到,大庆萨尔图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招标违规签订的施工合同比中标价(1.26亿元)高出一倍多,“项目招投标和投资控制流于形式。”
在环境保护方面,审计报告指出,5个机场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批复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的;15个机场是在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运行的;7个项目未按原设计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有些机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或农田,存在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