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叫停、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擅自开展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和扩大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求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2010年年底,多省市撤村圈地致使失地农民“被上楼”,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热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予以“规范”,有关文件日前已经出台。
文件名为《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下称“47号文”),由国务院于2010年12月27日印发,虽然没有正式公布,但已印往各地,并在坊间流传。
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政策(下称“增减挂钩”),可以理解为一种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的工具,即把在农村经整治后恢复为农田的土地,通过这个工具置换成等量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国土资源部从2006年起批准第一批试点,并迅速扩大到全国近30个省份。
“47号文”肯定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有积极作用,但明确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如“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用地指标”“循环使用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建”等。
文件要求,农村的土地整理以农田为重点,有条件地区也可整治一些荒废或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腾出的土地复垦为耕地,用来置换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用地需求后,可将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但增值收益必须全部及时返还农村。
文件强调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要为拆迁安置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尊重农民意愿,严禁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制农民上楼。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全年土地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从1月中旬开始按“47号”文要求开展检查、清理,国土资源部开展专项检查,到3月底前完成。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叫停、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擅自开展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和扩大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求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