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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投诉闯出“广东路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5日 00:03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民望

  由广东省工商联举办的“广东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会议暨广东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日前在广州举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杨浩明出席了会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郭晓文在会上致辞。

  会议由省工商联主席陈丹主持。广东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机构,省工商联各商会协会,各地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省工商联维权委员会成员、联络员约260人参加会议。省工商联副主席陈昆向与会领导和代表通报了2010年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及“广东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的筹建情况。

  谢经荣代表全国工商联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广东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工作具有平台好、机制好、前景好的特点,探索出了一条“广东路子”,成效显著,值得肯定。他指出,“广东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的成立对全面推开、深入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如何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他提出:一是既要提高调解员、仲裁员和工商联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又要探索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二是各级工商联必须进一步加强与仲裁机构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三是要在继续加大自身人、财、物投入力度的同时,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降低当地社会管理成本、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主题,主动建言献策,以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更有力的支持,确保工作成效;四是要通过公平、公正依法及时解决企业纠纷,逐步建立起“调解仲裁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并促进和帮助各地工商联开展好这项工作。

  对于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工作,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杨浩明强调,必须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要深刻领会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为我们工作的核心;要充分发挥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合作,群策群力,共同开创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新局面;要充分发挥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机构的作用,在规范机构运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要突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调解仲裁工作,充分发挥“广东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的作用;要突出做好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

  据悉,在此次会议还为“广东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杨浩明代表省工商联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共同签署了《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合作备忘录》。

  记者获悉,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11日,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政务环境、促进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而授权设立的专门机构。由广东省工商联负责具体运作。

  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受理全省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的投诉。民营企业在申办、投资、生产、经营和清算过程中,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有违法或不当等现象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时,可向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投诉。受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到目前为止,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共接到民营企业的各类投诉、咨询、求助累计1469宗(次),通过本中心协调办理的投诉为民营企业避免经济损失或争取得到经济补偿累计达4.7亿多元,投诉结果满意率超过90%。(25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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