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南市1月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在该市市区范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根据济南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每户家庭只能在该市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根据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等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暂停发放贷款。
通知还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规定,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重新申报预售方案。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严禁捂盘惜售、虚假销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此前,楼市限购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福州、厦门、海口、温州等四个城市,已经明确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新年以来,昆明、武汉等更多二线城市加入了限购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