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给居委会“松绑”,治“牌子浮肿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2日 03:08  广州日报

  要给居委会“松绑”,摆脱行政化色彩,还原其自治功能,首先要居委会自己更新思维,不能再以过去的“老大妈”思路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其次要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把更多的职能让渡给社区。

  一个只有7个人的居委会,门口却挂着16块牌子。小小居委会,承担了本不该属于其的过多行政职能。前天,在政协广东省第十届第四次会议上,民进广东省委提交的提案建议,弱化居委会的行政职能,给居委会“松绑”。

  10年前,人们对居委会的印象还停留在一个模式化的形象上——走东家、串西家,拎着小包、塞满图章的热心“老大妈”。社会发展到了现在,“老大妈”的形象已不在,取而代之的却是万能的基层管理者。放眼现下,居委会涉及的工作领域几乎涵盖了各类行政职能,用包罗万象来形容也不为过,经济、公安、司法、民政……从生到死,居委会要管的竟然有四五十项之多。这也是7人居委会挂牌16块的原因所在。

  一块牌子一顶官帽。上面每布置一项工作,居委会就要成立一个机构,如此也就形成了“一套班子,N块牌子”综合征。而患上“牌子浮肿病”的居委会整天忙于应付政府各部门交办的行政工作,反倒把自己真正应承担的基层工作给“疏忽”了。然而,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在基层表现最为突出,本应在这方面起到调解、缓和作用的居委会,由于角色错位也就弱化了相应功能。

  居委会的本质属性是自治,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自治组织。但现在过多的行政职能“附身”,使得居委会更像是政府伸出去的“一只脚”,自然也就很难拒绝政府指派的各种行政工作。而倘若居委会的自治功能都难以实现,我们所要追求的社区自治势必更是难上加难。

  居委会自治功能让位于行政职能的角色错位,究其深层次原因,一是现行居委会的运行机制不适应现实的社会生活。以前我们习惯于以“单位人”角色自居,很多事都由单位出面解决,居委会打交道的多是有单位的个体。但现在“单位”不再在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区”的作用日益凸显。当“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时,仍抱着旧思路来管理社区的居委会自然难适应这种角色转变;二是居委会的职能界定不清。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但由于对其职责功能规范不够细化,这就为各级政府部门将居委会当作其行政事务的操作者和落实者留下了空间。

  因而,要给居委会“松绑”,摆脱行政化色彩,还原其自治功能,首先要居委会自己更新思维,不能再以过去的“老大妈”思路处理社区公共事务。这方面目前最重要的掣肘当属经费来源问题。去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等纳入财政预算。这让人不得不担忧:既然吃起了“皇粮”,还如何有底气拒绝政府指派的行政工作?因而,向发达国家的成熟社区管理取经,从社区统筹的有偿组织中获取经费支持,当是突破之举。

  其次,要明确居委会的职能,这必须从政府自身的变革做起。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要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因而把更多的职能让渡给社区,同时严格规范政府部门把行政任务摊派到居委会,只有这样居委会才能腾出更多的服务空间,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实际上这折射的也是如何还权于民,真正实现民事民定,从而将居民自治落到实处的公共治理理念。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