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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将补缴百万税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 07:22  新闻晨报[ 微博 ]

  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6月17日至8月25日对新华都 (002264)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延伸检查了公司下属9家子公司,部分重大事项追溯至以前年度。2010年11月5日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向公司出具《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要求公司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调整账务,并按规定在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营业税金及附加42291.37元,销项税235776.30元,企业所得税 499697.42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33392.63元。公司已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相关税费,并已按要求调整相关账务,待审计后将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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