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1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在北京联合发布了30个中外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评价结果。评价显示,中国城市均开展一定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但发布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近年来,空气污染成为困扰许多中国城市的最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合作开发了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课题组选取北京、上海、广州等20个中国城市和纽约、伦敦、新德里等10个国际城市,开展了2010年度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状况评价。
据介绍,该评价体系选取11类污染物作为评价指标,从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用户友好性四个方面对每一类指标的公开情况进行评价,满分100分。
20个中国城市中,AQTI得分最高的是北京、广州、上海,得分分别为38分、37分和33.2分。评价结果显示,这20个城市对空气质量信息均有一定程度的公开,主要以每日空气污染指数(API)形式发布。部分国内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宁波在污染物监测种类、发布频次、多平台发布等方面已有一定的良好实践。但整体而言,国内城市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仍处于初级水平,平均得分仅为22.65分。
而参照组10个境外城市的信息公开达到了较高的水平,8个城市的平均得分为79分。其中,第一名巴黎得分89.2分,洛杉矶、纽约和伦敦紧随其后,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城和新德里分别得57.8分和37.6分。
报告显示,国内城市与参照组国际城市之间的最大差距,在于前者的监测和发布指标不全面。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细颗粒物的监测与发布。由于细颗粒物容易深入呼吸道并危害人体健康,除香港外所有评估组国际城市均普遍做了一定程度的监测和发布。而作为全球遭受细颗粒物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无一城市正式发布相关数据。
而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未公布具体种类污染物的监测结果,未公布具体监测点的空气质量信息,监测点布置的密集度低、特质性考量不够,也是国内城市得分偏低的原因。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介绍说,西方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实践表明,环境信息公开可以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通过对监测所获取信息的整理和公开,既可以提高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问题的关注,也可以尽可能避免或降低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公共风险。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于2010年11月25日上线了国家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使得多数城市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指向性上有所提升。“这显示了中国政府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实践的决心。”马军说。
根据评价结果,报告建议:中国尽快开展细颗粒物污染指标的监测发布;公布具体监测指标的具体浓度值信息;增加监测点,注意科学布点,并根据对居住在特定污染源附近的人群的保护需要,有针对性的设置代表人群暴露水平的监测点;公布具体监测点的空气质量信息和空气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运用地图等更加直观的形式进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