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郭文珺
昨天,张裕公告称,公司与中粮酒业等历经九年的“解百纳”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归张裕集团所有,经调解张裕集团许可中粮、王朝及威龙三家企业下属6家葡萄酒生产商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判决结果有利于规范国内葡萄酒市场秩序和消除“解百纳”品牌恶性竞争,且张裕仍拥有其主打产品“解百纳”品牌,也是一个相对好的结局。
2002年,张裕集团注册了“解百纳”商标,但当年,中粮酒业、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企业分别向商评委提出撤销“解百纳”商标注册申请,至此开始一场关于“解百纳”商标旷日持久的官司。昨日张裕的公告显示,评审结果为张裕集团仍为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持有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调解,张裕集团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自1997年上市以来,张裕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产品销售势头良好,在国内主要城市销量领先,2009年销售收入约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一。张裕在去年加大了营销投入,逐步拓展海外市场,张裕“解百纳”已经出口到欧洲14个国家,成为首个能够打入欧洲市场的中国葡萄酒品牌,在纽约,旧金山等地的美国市场销售增长也很快。因此,市场一度认为,一旦张裕的“解百纳”商标所有权被取消,对所有葡萄酒生产企业都开放,对公司影响比较大,而此次调解后,全国将只有包括张裕在内的7家葡萄酒企业可使用“解百纳”商标,对公司来说也是个相对好的结局,另一方面,这也有效消除了“解百纳”品牌葡萄酒现有的恶性竞争局面,使行业得到健康发展。
昨天公告发布后,张裕上涨3.91%,收于91.92元。中银国际认为,张裕2001至2009年收入年均增长28.1%,至2009年,公司收入行业占比17.2%,利润总额占行业近半,将在我国葡萄酒消费持续增长中充分受益,建议中长线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