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率和产业化率“两低”局面依然没有明显改观
记者 张舵 陈钢 蔡玉高 北京 西安 南京报道
我国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数量近年持续快速增长,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仍然严重偏低。记者近日在北京、陕西、江苏等地调研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应用型科研尚未完全遵循市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存在“拉郎配”现象,新产品产业化服务体系也很薄弱。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和市场开发三大环节尚存运转瓶颈,使大量科技成果成为“展品”,科研价值难以形成生产力。
半数科技成果成“展品”
在记者调查中,大部分专家反映,我国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大约有一半是不可转化的,其中相当一部分本来为了应用的技术成果,但因为在科研立项的时候就“脱离了实际”,成果鉴定之后,只能束之高阁成为“展品”。
经过改革探索,高校、科研院所原先相对独立、封闭的科研体制已经有所改善;成果转化机制不断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逐步打通;科研活动的社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科技投入和成果产出的主体逐渐多元化。近年来,我国科技经费投入以每年20%左右的比例增长,年投入额达到4600多亿元,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有3万多项。然而,不容回避的是,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两低”的局面依然没有明显改观。
在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科院院士王志珍在发言时指出,目前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与发达国家80%转化率的差距甚远。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周治平说:“我国一些应用技术研究的首要目标是国内一流、世界领先,而不注重实用价值,立项开始就决定了只能是‘展品’。比如,32纳米的芯片处理器制造技术,英特尔已经推出,我国科研部门也准备投入研究。然而,根据目前的立项要求,就算我们研究出来尖端的32纳米技术,与之配套的光刻、薄膜沉积、化学抛光、离子注入等生产工艺也根本不具备,技术变为成果十分渺茫。”
西安交大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席保锋说,目前我国许多科研活动的开展以申报项目、开展研究、报奖、鉴定为主,科技成果的数量主要表现为:成果鉴定、各级获奖、专利,而不是以最终形成产品、商品来认定和评价,难以促使科研活动更好地联系实际。这种评价体系重视了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而忽略了“市场价值”。
“夹生”技术难消化
产学研用相结合,是应用技术研究突破中试环节,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关键。记者调查发现,因为企业与科研机构,特别是高校的价值体系不同,一些产学研合作“重形式、轻内容”,产生了许多难以消化的“夹生”技术,这是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另一原因。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然而长期以来,科研人员的技术,从实验室成果变成产品,往往需要大量投入,进行一系列市场化导向的研发,企业并不一定很看好。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公司董事长杜进平说:“比如科研机构研究出一种生物农药配方,理论上很好,但其生产成本、使用便捷程度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企业就会看不上。”
据科技部提供的数据,我国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所占比重在逐年提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5%以上的项目都有企业参与;863计划课题依托单位中,企业占30%;国家重大专项课题中,企业牵头的超过50%。一些研究者认为,尽管目前许多科研项目有企业参与,却未能完全改变科研立项的“学术思维”。
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市场总监张建宁说,目前很多科研项目的确立,形式上经过了市场调研,征集了相关企业的建议,也可能有企业参与项目,但并没有完全改变科研立项的学术思维。从科研项目最初的指南到后期的评审,还是专家在主导,难以真正体现“市场意识”。
一些科研人员举例说,关于传感网的技术,全世界的研究都在“钻牛角尖”,产业界普遍认为这项技术不可转化应用,但我国一些机构还在大力投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此外,我国投入大量资金开展的“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究项目”,已做了5年,在技术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由于通信企业这几年忙于3G技术的开发应用,这个项目近期才进入试商用阶段,项目的效益有所延迟。
走向市场需助力
据科技部提供的数据,2007年至2009年,我国应用技术成果未应用或停用的原因,主要是资金问题,各年度的比例保持在50%左右。其次是技术问题、市场问题、政策问题、管理问题,市场问题所占比例保持在10%左右。从产品到商品,是应用科技成果价值的最终体现,一些成果没有迈过这道“槛”,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又一原因。
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公司董事长杜进平说:“目前很多风险投资‘不担风险’是造成许多科技成果止步市场的重要原因。我们企业2008年创立之初,找了四五家风险投资机构,也没拿到钱,如果不是当时找了两个自然人合作,我的公司早就消失了,更谈不上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北京格林曼光电科技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节能LED灯饰的小型企业,公司总裁张华说:“对节能产品而言,推广应有利于社会发展,但往往生产成本高,消费者接受程度低,市场推广难度大,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扶持,失败的风险就很高。”张华告诉记者,她前几年在珠海创业时,当地一家企业开发生产的中央空调尽管质量不错,但多年进不了政府采购目录,“这样就很不利于技术创新、技术转化。”
新的技术产品走向市场,既是研发的目标,也是持续创新的动力,却往往受到制约。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梅永红说,在市场应用中改进和提高,是技术进步的基本规律。对于企业来说,在应用中持续改进是一个累积性的学习过程,是一个技术能力成长的过程,但我们的政策导向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氛围。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市场中,轿车、电梯、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软件等大宗采购,基本上为外国企业所垄断,有些大型工程设备优先采购国外产品,有些地方政府采购外国企业软件的比例高达90%以上,形成了对我国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壁垒。
强化市场驱动 打破科研机构“闭门造车”
调动科研机构转化技术成果的积极性,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前提。专家建议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应以提高经济效益的整体目标立项,构建企业为主的应用研究投入体系,从而全面打破科研活动“闭门造车”的状况。
记者 张舵 陈钢 蔡玉高 北京 西安 南京报道
立项 变“学术思维”为“市场思维”
专家认为,某一个应用技术项目应不应该立项、立项时机是否恰当、应该投入多少经费,这些问题企业往往比专家更清楚。在科研项目指南的确定和立项评审中,让相关领域有代表性的企业负责人有更多的发言权,可以减少“学术思维”主导带来的立项误区。
目前我国各地许多应用型科研项目的确立,大致要经过征集建议、发布项目申请指南、科研机构或企业申报、专家评审4个环节。北京大学教授周治平、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市场总监张建宁、北京网秦天下科技公司首席运营官史文勇等人认为:这种立项体系,表面上看是公平、公正的,但因为“裁判权”主要掌握在专家组手中,专家可能在技术上是权威,但在市场应用的判断上未必很准确。因此,科研立项的主导思维很大程度上还是“学术思维”、“专家思维”,缺少“市场思维”。
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市场总监张建宁说,在我国通信行业,华为、中兴、大唐电信公司参与、甚至主导了很多科研项目,使这些项目较快地进行了市场化应用。比如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空间接口技术标准TD-SCDMA的研发和运用,由大唐电信公司牵头与17座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实施,使这一技术比较顺利地进入了应用领域。
改变科研课题“单打一”,也有利于科技成果价值的实现。专家指出,一个产品的研究,往往包括多项科技成果。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改变目前科研项目大多以单个环节、单项技术指标立项的办法。
据记者了解,《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就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这种方式有效地改变了课题研究的分散性、割裂性,应该推广到所有应用研究的立项当中。
投入 变“重应用”为“重基础”
政府加大科研投入是件好事,但目前政府投入有“重应用研究、轻基础研究”的倾向,使应用研究的“皇粮”增长过快,不利于调动科研机构“眼光向下”转化成果的积极性,不利于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008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总支出达到4616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其中,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了1.54%,较前些年有了明显提高。
随着国家科研经费的增长,有充足的项目可以申报成功,实验室就缺少把技术转移出去、面向市场谋求科研经费的压力和动力。记者了解到,因为这个原因,许多高校往往组织“很强的班子”跑部门、争项目,但对外技术转移工作却十分薄弱。
陕西省科技厅厅长张炜说,美国高校基础研究的经费比重在2/3左右,我国政府投入高校的研究经费中,基础研究的比例远远低于这一比例,应用研究经费比例又远远高于美国高校。
北大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周治平等人认为,国家科研经费增长的同时,应该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基础研究,或者提高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引导,从而让企业成为应用技术研究和转化的主体。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公司总裁助理周昕、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公司董事长杜进平等企业负责人反映,目前政府部门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更愿意给高校、科研机构,一大原因是它们属于科研、教育系统,即使项目失败了大家也没责任,但如果项目给了企业,会有更多的“责任风险”。
杜进平说:“为了让科技投入更有效,应该打破这种思维方式。因为客观来讲,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效率往往高于纯科研机构。”
“没有市场前景的技术研究,企业一般是不会做的,如果让更多的研究机构‘为企业打工’,科技成果转化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西电电气公司科技技改部副部长何利利说。
驱动 从“找部长”到“找市场”
在我国,最近十多年来,应用型科研院所大多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从“找部长”到“找市场”,实现了科研与市场的对接。但很多政策的规定过于笼统,科技成果转化在操作上存在一定障碍。
在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曾出现科研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的严重问题,原因主要是:根据当时美国法律,联邦政府资助的科研成果所有权归联邦政府,大学等科研部门没有转化的动力,而且联邦政府的技术转让非常复杂。直到1980年,美国联邦政府拥有2.8万个专利,而用于生产的仅占5%,高校每年获得的专利不到250项。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美国从1980年到1987年出台多项法案促进科研成果商业化,核心法案是《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即《拜杜法案》)。这一法案规定,联邦政府资助大学研究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转移给大学,政府不享有直接回报。此举促成了“硅谷”等一批以高校智力资源为依托的高技术产业新城。2001年,美国高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4000多项,转让费10亿美元,企业对高校的科研资助,也从1985年的6.3亿美元,提高到22亿美元。
在我国,最近十多年来,应用型科研院所大多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从“找部长”到“找市场”,实现了科研与市场的对接。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江安说:“改制以来,我们既是科研院所,又是科技企业,科研活动都是面向市场的,转化率可以说是100%。”
西电电气公司科技技改部副部长何利利说:“科研院所改制的效果说明,科研机构从事的应用型研究,要真正实现价值,就应该真正以市场为导向。”
我国1996年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9年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2002年《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出台一系列措施,激励广大科技人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但很多政策的规定过于笼统,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障碍。
北大科技开发部部长姜玉祥说,高校在落实这一规定过程中,就面临程序太复杂的障碍,科研人员或学校若想以技术入股的形式与企业合作,从专利技术评估到领导签字,再到走完财务部门审批及招拍挂等一系列程序,耗时长、效率低。
比如北大曾执行过一个人工耳蜗的科研项目,是中国和古巴两国领导人确定的,北大把这项项技术进行评估、报批、知识产权转移等手续办完,程序走了近半年时间。
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侯义斌、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李永进认为,我国应考虑制订专门的《技术转移法》促进高校转移技术,还应该对已有的相关法律进行梳理,对不能有效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规章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程序应该简化甚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