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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政府对部分农产品经销商征收3.5%的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4日 13:55  商务部网站

  据巴基斯坦《新闻报》1月14日报道,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FBR)日前发布通告,要求各地方政府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年营业额5000万卢比(1美元约合85卢比)及以上的农产品和渔货经销商征收3.5%的所得税,以增加国家财税收入。

  报道称,巴政府在推行一般销售税改革遇阻的情况下做出实施上述新税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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